1.免责声明
1.1 网站由香港邮政按「现况」及「现有」基础提供。香港邮政不保证网站的操作不受干扰或不会出错。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香港邮政就与网站丶任何服务丶商品丶 派递服务丶订单及利用网站所进行其他交易有关连的一切申述及保证作出卸责声明(不论是明示或隐含)。香港邮政并不申述或保证网站适合作任何特定用途或符合任何特定要求。
1.2 网站内容可能有技术上的误差或排印上的错误。你同意使用网站须自行承担风险。
1.3 香港邮政并不申述或保证网站,或网站所自丶所藉或所经的伺服器,或香港邮政向你发出的电子邮件不含电脑病毒丶特洛伊木马程式或其他有害元件。对因使用网 站或其内容而引起或与使用网站或其内容相关的损失或损害,香港邮政及任何有关连人士均无须负上法律责任。此乃全面法律责任限制,适用於所有任何类别的所有损害,包括(但不限於)补偿性丶直接丶间接或相应的损害;资料丶收入或利润损失;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第三者申索。
第三方连结网站
1.4 网站可能载有超连结,让你接达并非由香港邮政管理或监控的第三方网站。香港邮政不会审核丶认可或推荐任何第三方连结网站,亦不会对该第三方网站负责。此等连结仅为方便你而提供。香港邮政不会就任何第三方连结网站的内容,或因使用或操作任何第三方连结网站而引起或与使用或操作任何第三方网站相关的申索 承担法律责任。
网站资料
1.5 网站资料只供参考之用。香港邮政虽尽力确保网站资料的准确性,但香港邮政并不对网站资料用於任何用途的准确性丶完整性或适合性作出明示或隐含的申述或保证。 因网站内容不准确丶不完整或不合适而引致香港邮政的所有法律责任(不论法律责任如何引致),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明文豁除。香港邮政有绝对酌情权,在无须给予任何理由或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删除丶暂时停载或编辑任何网站资料。
1.6 你有责任自行评估网站资料及内容,你宜先核实该等资料,并徵询独立的意见,然後才根据该等资料行事。
某些类别损失不在本条款及细则适用范围之内
1.7 不论诉讼的形式属合约丶严格法律责任丶侵权(包括疏忽)或其他方式,亦不论香港邮政或有关连人士是否知道或有理由知道有关损失丶伤害或损害可能发生,香港邮政及任何有关连人士均无须就归入或可被归入以下类别(或因以下类别而引起)的任何申索,对你负上法律责任:
1.7.1 任何经济损失(包括商机丶商誉丶合约丶收益丶利润或预计节省款项的损失);
1.7.2 商誉损失或名誉伤害;
1.7.3 间接丶特殊或相应的损失或损害;或
1.7.4 资料损失。
死亡或人身伤害
1.8 香港邮政无须对或就任何顾客的伤害或死亡负上任何法律责任,由香港邮政的疏忽而引致的任何该等伤害或死亡除外。就本段而言,「疏忽」的涵义,与《管制免责条款条例》(香港法例第71章)第2(1)条所赋予该词的涵义相同。
2.服务条款
2.1 释义
在本条款及细则中:
2.1.1 「申索」指所有申索丶法律责任丶损害赔偿丶损失丶成本及开支,包括法律费用;
2.1.2 「内容」指网站或第三方连结网站(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内容,包括资料丶文本丶图标丶标识丶图解丶超文本连结丶HTML代码丶数据丶商标或服务商标丶软件丶音乐丶声音丶录像片段丶音像片段丶照片丶设计丶图像丶影像丶静态图像丶一连串活动图像(不论是否属动画)丶数码下载丶广告丶商品丶货物丶服务或以上各项的任 何汇编或组合,以及载於网站或能从网站所得的任何其他材料或服务;
2.1.3 「Cookies」指用於识别你的电脑及储存关於你使用网站的资料的小文本档案;
2.1.4 「顾客」指发出订单的人;
2.1.5 「派递服务」指我们向顾客提供有关香港邮政商品的派递服务;
2.1.6 「常见问题部分」指香港邮政解答使用者可能提出的问题的网站部分;
2.1.7 「香港邮政」及「我们」指代表香港政府行事的香港邮政署长;
2.1.8 「香港邮政商品」指香港邮政利用网站提出发售的香港邮政品牌商品;
2.1.9 「香港邮政商品条款」指除本条款外适用於购买相关香港邮政商品的条款及细则,而该条款及细则载列於有关商品部分;
2.1.10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1.11 「例如」丶「包括」丶「其他」丶「其他方法」及「如」的词句在理解时并无限制。
2.1.12 「第三方连结网站」指网站连结或利用网站可接达的任何网站;
2.1.13 「乐满分」是邮购网上可用作支付交易的方法之一。会员可选择以乐满分而非现金的形式收取退款,并以此支付其後的订单。1分乐满分相等於港币一元正。
2.1.14 「会员」指已登记成为邮购网会员的人士;
2.1.15 「会员帐户」指会员於成功登记为会员後开设於香港邮政的邮购网帐户;
2.1.16 「会员条款」指使用者登记成为邮购网会员所根据的条款;
2.1.17 「订单」指利用网站发出的商品(包括派递服务,如适用)订单;
2.1.18 「人」包括自然人丶商号丶合夥丶公司丶法团丶协会丶组织丶政府丶国家丶基金及信托(在每宗个案中,不论是否具有独立法律身分);
2.1.19 「个人资料」指香港邮政所持有的某个别人士的个人资料(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界定);
2.1.20 「个人资讯」指某人士在登记成为会员及/或提交订单时所须提交的个人资讯;
2.1.21 「商品」指香港邮政商品;
2.1.22 「商品资料」指有关商品部分所列明关於商品的资料;
2.1.23 「商品部分」指列明特定商品详情(包括适用於购买该商品的特别条款及细则)的网站部分;
2.1.24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指香港法例中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
2.1.25 「有关连人士」指所有及任何香港邮政人员丶代表丶雇员丶代理人丶次承办商及供应商;
2.1.26 「退回商品」指顾客根据商品退换政策退回予香港邮政的商品;
2.1.27 「服务」指由香港邮政利用网站提供的服务;
2.1.28 「服务资料」指网站相关部分所列明关於服务的资料;
2.1.29 「登记人」指已向香港邮政登记(不论透过本网站或其他途径)并选择收取由香港邮政不时发出的邮购网电子通讯或其他电子刊物的任何人。「登记」须据此理解;
2.1.30 「本条款」指条款及细则,须同时包括:
2.1.30.1 常见问题部分的问题的答案;
2.1.30.2 商品及派递服务的现行价格;
2.1.30.3 会员条款及香港邮政商品条款(视属何情况而定);
2.1.30.4 私隐政策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2.1.30.5 免责声明;以及
2.1.30.6 版权声明。
2.1.31 「你」指接达或使用本网站的人士,或登记人或会员或顾客,或提交订单送予另一收件人的人士或所订购商品的收件人,视何者适用而定;
2.1.32 「使用者内容」指任何因你而产生的内容,包括评论丶评语丶提议丶建议丶照片丶图像丶录像丶文本丶档案丶声音,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内容。
2.1.33 「网站」指由香港邮政藉URL网址 shopthrupost.hongkongpost.hk 操作及管理的网站,可不时修改丶替换或替代;
2.1.34 「网站资料」指张贴於网站的所有资料,包括商品资料及服务资料;以及
2.1.35 「工作天」指香港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
2.2使用条款
2.2.1 你获准根据以下条款及细则接达及使用网站。请细阅有关条款及细则。倘若你不能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合约及未满18岁,或倘若你不同意本条款,你不应接达或使用 网站或服务丶登记成为会员丶登记成为登记人及/或发出任何订单。要登记成为会员或登记人或发出订单,你必须最少年满18岁。使用网站时,你不得违反任何法 律丶第三方权益或本条款。香港邮政保留权利要求你提供你的身分证明文件,包括你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影印本或电子本;用以缴付订单款项的信用卡丶扣帐卡或智能卡;地址证明;或香港邮政为确定你是交易中所使用信用卡丶扣帐卡或智能卡的合法拥有人及/或为核实你的年龄及法律身分而指明的任何其他相关资料或文件。
2.2.2 香港邮政有权随时及不时藉由修改或替换网站而修订本条款。因此,你应定期浏览本条款以确保你知悉任何修改或替换事项。你负有此项责任。由於本条款适用於你不时接达或使用本网站的行为,因此倘若你不同意本条款,便应停止接达及使用网站丶提交订单及作为会员或登记人。
2.2.3 你同意就因你违反本条款,或你接达及/或使用网站(包括你发出的所有订单)而引起的一切申索,对香港邮政及所有有关连人士作出弥偿。
2.3 登记成为会员
2.3.1 你必须登记成为会员,方可使用本网站的服务或提交订单。在登记成为会员时,你就以下各项作出申述并承诺:
2.3.1.1 如以个人身分登记,你须年满18岁;
2.3.1.2 你以真实丶准确及最新的个人资讯登记;
2.3.1.3 你以你本人而非任何其他人士的个人资讯登记;以及
2.3.1.4 倘若你的个人资讯有任何变更,你会在网上更新以即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可确保你的个人资讯仍属真实丶准确及最新。
2.3.2 在任何情况下,倘若你未能提供真实丶准确丶完整及最新的个人资讯(或我们有合理理由怀疑如此),我们有权暂停或终止你的会员帐户及/或订单及/或你的登记及/或拒绝你现时或将来以任何形式接达及使用本网站(或其所属的任何部分)。
2.3.3 在使用本网站时,你同意并接纳须为透过你的会员帐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承担责任。你有责任确保会员帐户及密码安全。倘若你感到或怀疑会员帐户已遭盗用或未经授权而被他人使用,请立即联络我们。
2.4 私隐政策声明
2.4.1 请前往https://www.hongkongpost.hk/tc/privacy/index.html查阅我们的《私隐政策》。
2.5 定价
2.5.1 商品的价格载列於相关的商品部分。不过,直至提交订单前,香港邮政不能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我们虽已在商业上尽合理的努力确保价格资料属正确及最新,但倘若在这方面提供的资料并非最新或资料有任何错误,不论其原因为何(包括供应商向我们提供的资料不正确),因而导致该商品及/或服务的正确价格与本网站所显示者不同,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2.5.1.1 倘若正确价格低於网上所显示的价格,我们只会收取较低的价格(并尽快把多付的款额不连利息退还给你);或
2.5.1.2 倘若正确价格高於网上所显示的价格,我们可全权酌情决定与你联络,以确定你是否同意支付正确价格,或取消你的订单并通知你有关取消的事宜。
2.5.2 倘若我们取消你的订单,我们会尽快把已支付我们的任何款额不连利息退还给你,但这已属我们就该订单而对你所负上的最大法律责任。
2.5.3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保留绝对酌情权,在无须给予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随时拒绝或取消订单;拒绝提供任何服务丶商品及/或派递服务;或取消任何会员帐户。
2.6 提交订单
2.6.1 我们会使用你的个人资讯,连同我们於订单提交前所收集的其他资料,处理你的订单。就此等个人资讯,你申述及承诺:
2.6.1.1 你年满18岁;
2.6.1.2 有关个人资讯属真实丶准确及最新;
2.6.1.3 有关个人资讯属於你本人而非任何其他人士;以及
2.6.1.4 倘若你的个人资讯有任何变更,你会在网上更新以即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可确保你的个人资讯仍属真实丶准确及最新。
2.6.2 在任何情况下,倘若你未能提供真实丶准确丶完整及最新的个人资讯(或我们有合理理由怀疑如此),我们有权暂停或终止你的会员帐户及/或订单及/或你的登记及/或拒绝你现时或将来以任何形式接达及使用本网站(或其所属的任何部分)。
2.6.3 由进入结算程序起,你必须使用同一平台丶浏览器及装置,直至完成整个订购及缴款程序。任何更改会令订购程序中断以致交易失败。香港邮政及任何有关连人士无须因上述事情而引起或与此相关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上法律责任。
2.6.4 在订购的过程中,你所提供的收件人资讯丶缴款的详细资料,以至网站要求你提供的其他资讯须属有效丶准确及完整。
2.6.5 你同意并接纳香港邮政及其有关连人士并无义务查核你所提供的地址或投寄目的地等资料是否准确。
2.6.6 提交订单即表示你授权我们使用和传送你的资讯给第三者,包括但不仅限於有关的服务供应商以处理订单及安排派递服务。有关我们如何使用你的资讯,请参阅私隐政策声明(第2.4条)。
2.6.7 我们不会为你加入购物篮的商品保留存货,因此有机会为其他顾客购入。你可能在确认支付订单时才获悉商品缺货。
2.6.8 倘若遇上以下情况,我们将清空你的购物篮:
2.6.8.1 并未於我们所决定的若干时段内与香港邮政後端伺服器进行数据交换;或
2.6.8.2 并未於我们所决定的若干时段内进行付款。
2.6.9 我们或会不时更新商品资料。商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於商品说明丶价格丶折扣丶存货数量丶销售状况等。
2.6.10 在进入付款程序前,你有责任细阅丶检查及确定订单的订单的资料。一旦进入付款程序并缴付款项,你将不能取消订单。
2.6.11 我们或会不定时更新商品的存货量。你不应依赖这项资料作为你有意购买或已订购商品实际是否备有存货的确切声明。
2.6.12 在收到银行有关你成功付款的通知後,我们会发送已收取订单的确认通知至你登记的电邮地址。你有责任查核电邮信箱及所收到的滥发邮件。此确认通知只代表我们确认收到你提交的订单,并不表示我们已接纳有关订单。
2.6.13 所有订单是否完成须视乎是否收到银行的成功付款通知以及所订购商品的实际上是否有存货而定。当你收到由我们发出确认你所订购商品已发货的电邮通知时,订单才算获得接纳。
2.6.14 我们保留权利酌情决定基於任何理由拒绝或取消你的订单。该等理由包括但不仅限於以下各项:
2.6.14.1 我们未能取得付款授权;或
2.6.14.2 你订购的商品缺货;或
2.6.14.3 你填报的派递地址未能安排派递服务;或
2.6.14.4 收件人讯资不完整丶不正确或失效。
2.6.15 倘若我们取消你的订单,将以电邮发出通知,并透过你原来支付订单款项的途径,不连利息退还你就该订单所缴付的金额。你同意并接纳香港邮政及其有关连人士无须就你感到失望而作出任何赔偿。
2.6.16 倘若你的订单有任何问题,我们或会透过电话或电邮与你联络。
2.6.17 一旦提交订单,我们将不会接纳任何更改付运方式丶目的地或订单的要求。
2.6.18 在提交订单後,我们有权拒绝任何更改收件人资料的要求。你接纳我们无须就你感到失望或蒙受损失而作出任何赔偿。
2.7 网上付款
2.7.1 我们使用第三方付款服务供应商处理网上交易。
2.7.2 倘若你利用本网站付款,即代表你同意并接纳我们及付款服务供应商在受其条款及细则约束下,收集丶处理及保留你的信用卡资讯。你同意并接纳我们无须因或就任何下列各项而对或就你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间接及相应的损失及损害)负上法律责任:
2.7.2.1 任何相关银行为处理信用卡丶扣帐卡丶智能卡或其他付款方式而使用丶管理或提供的任何系统或程序在传送任何资料或讯息时出现失效丶延误丶中断或限制的情况;
2.7.2.2 利用上述系统或程序传送任何资料或讯息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情况;
2.7.2.3 上述系统或程序发生故障丶失灵或失效;以及
2.7.2.4 因上述各项而引起或与其相关的任何情况。
2.8 订单的传送及处理
2.8.1 你确认订单的处理及传送可能涉及以下情况:
2.8.1.1 经不同的通讯网络传送数据;以及
2.8.1.2 为符合或配合连接网络或装置的技术要求而更改此等数据。
2.8.2 因此,倘若因任何通讯网络延误或故障或任何商户的失误,以致你或香港邮政未能获取任何服务丶商品或派递服务的所需资料(全部或部分),香港邮政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须负上法律责任。
2.9 海关丶关税或税项
2.9.1 您必须细阅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规及法例,包括获取订购商品所需的一切海关丶进口丶出口或其他许可证。
2.9.2 凡於本网站订购商品,顾客所指定的收件人(而此一收件人可为顾客本人)在记录上即为该商品的进口商,而进口商必须遵从商品目的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一切法律及规例。运送至香港以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旦送抵目的地所在国家或地区,即可能须缴付进口税丶关税及其他款项。这一切皆属顾客或进口商的责任,香港邮政概不负责。收件人须支付清关所需的额外费用。香港邮政无权干涉这些费用,亦不能预计需支付哪些费用。海关政策因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差异,你应联络所在地的海关办事处以索取进一步的资料。当需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时,派递时间可能因此有所延误,以致未能达到预计派递时间的原定目标。
2.9.3 若基於以下情况导致所订购商品未能成功派递或派递延误,我们将不会接纳任何退款或取消订单的申请,或承担任何相关的法律责任:
2.9.3.1 收件人拒绝接受所订购的商品;或
2.9.3.2 收件人拒绝为商品办理通关手续或缴付关税或其他税项;或
2.9.3.3 商品被海关退回;或
2.9.3.4 你所提供的派递地址不正确或不完整,或其翻译导致派递无法完成,以及并未提供收件人有效的联络电话号码;或
2.9.3.5 你所提供的收件人姓名不完整或不正确;或
2.9.3.6 任何与海关丶关税或税项相关的原因。
2.10 香港邮政商品及派递服务
2.10.1 在所有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香港邮政现特此免除一切与香港邮政商品有关连的申述及保证(不论明示或隐含)的责任。派递香港邮政商品予顾客受其选用的特定种类派递服务的现行标准服务条款及细则所约束。香港邮政可不时修订丶替换或取代所提供的派递服务。欲知详情,请参阅商品资料项下的特别备注及浏览常见问题的相关部分。
2.10.2 就邮政局柜位领件方面,假如所订购商品於领件电邮发出日期起计14个工作天内未获领取,该等订购商品将退回香港邮政位於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二号邮政总局一楼的邮票策划及拓展处。有关商品送回邮票策划及拓展处後将再保存六个月,以待领取。倘若该等订购商品於上述六个月期限内未获领取,我们保留绝对酌情权,决定如何处置有关商品,你不得亦无权就订单及/或所订购商品向我们提出退款或任何其他方面的申索。
2.10.3 就本地派递方面,假如所订购商品未能成功派递,我们会向你发出领取通知书,你须於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14个工作天内前往通知书上指定的邮政局领取有关商品。倘若该等订购商品於上述期限过後仍未获领取,便将退回邮票策划及拓展处,并再保存六个月,以待领取。倘若该等订购商品於上述六个月期限内未获领取,我们保留绝对酌情权,决定如何处置有关商品,你不得亦无权就订单及/或所订购商品向我们提出退款或任何其他方面的申索。
2.10.4 就非本地派递方面,假如所订购商品因未能派递而从目的地所在国家或地区退回香港邮政,我们会以电邮或电话联络你,再次确认派递地址。我们将於收到退回订购商品的日期起计六个月内,尝试把该商品派送至派递地址两次。倘若订购商品於第二次尝试派递时仍未能成功,我们保留绝对酌情权,决定如何处置有关商品,你不得亦无权就订单及/或所订购商品向我们提出退款或任何其他方面的申索。
2.10.5 倘若订单的指定派递地址位於中国内地,请以中文填写收件人的姓名及地址,以便顺利派递。
2.10.6 由於以下情况导致所订购商品未能成功派递,香港邮政概不负责,亦不会接纳任何退换的申请:
2.10.6.1 你所提供的派递地址不正确或不完整,或其翻译导致派递无法完成,以及并未提供收件人有效的联络电话号码;或
2.10.6.2 你所提供的收件人姓名不完整或不正确;或
2.10.6.3 收件人拒绝接受所订购的商品;或
2.10.6.4 收件人错过领件的期限;或
2.10.6.5 派递时所订购商品的收件人并不在场,亦无他人代为接收;或
2.10.6.6 需办理通关手续;或。
2.10.6.7 任何与海关丶关税或税项相关的原因。详情请查阅第2.9条。
2.10.7 如因上述第2.10.6.1至2.10.6.7条所述任何原因导致无法派递,所订购商品的实物将视作已派递处理,不论任何情况下均不会退回给你。若你要求再次派送,将按正常程序视作全新订单办理。
2.11 商品退换政策
2.11.1 订购前请细阅及查核香港邮政的商品退换政策。请注意我们或会不时修订有关政策。
2.11.2 在符合下文第2.11.3条所列条款下,你在支付有关订单後可按照相关规定,把香港邮政商品退回给我们,以及要求退还你就所付金额。
2.11.3 商品退换条款
2.11.3.1 商品必须经本网站购买,而且商品有错误丶缺陷或破损(并非由你所造成),或商品并非你所订购,或派送的数量不正确。
2.11.3.2 「不可退回商品」项下所列商品不可退回。请参阅第2.11.14条。
2.11.3.3 你须在「我的订单」中提交退换商品的申请,而所退回的商品和礼品(如有的话)必须在订单成功派递日起计14天内退回给我们,退回的费用及开支一概由你支付。
2.11.3.4 你须在要求退换商品的申请表所示位置填妥有效的退换理由,并附上可供证明的相片和所要求的资讯,以供我们批核。
2.11.3.5 退回商品和礼品(如有的话)的原有包装须未经开封,所有内载物品保持完好。倘若商品和礼品(如有的话)的包装已经开封,或倘若商品和礼品(如有的话)曾经使用或已然损坏,则有关商品不可退回。
2.11.4 如你退换商品的申请不符合商品退换政策,香港邮政有权拒绝退换的要求。
2.11.5 倘若你身处香港,请以挂号邮递方式把退回商品和礼品(如有的话)投寄至香港邮政指定的地点;倘若你身处外地,请以挂号空邮或特快专递方式把退回商品和礼品(如有的话)投寄至投寄至香港邮政指定的地点,以确保我们收到退回商品。倘若香港邮政未能收到退回商品,将不会对退回商品的任何损失负责。
2.11.6 在正常情况下,香港邮政会於收到退回商品及一切所需资料起计30个工作天内处理更换的要求。
2.11.7 在正常情况下,香港邮政会於收到退回商品及一切所需资料起计30个工作天内处理退款的要求。你同意并接纳香港邮政无权控制或干涉相关付款服务供应商处理有关要求所需的时间。香港邮政不会就退款过程中引起的失望或蒙受的损失或损害作出任何赔偿。
2.11.8 香港邮政会以电邮通知你有关退换要求是否获得接纳,以及相关的退换程序(如要求获得接纳)或取回该商品的程序(如要求遭拒绝)。倘若就退换要求有任何争议,香港邮政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2.11.9 您同意并接纳如退回商品及退还款项的要求获得接纳,退款可以乐满分(设有效期限)或现金的形式退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退款,我们只会退回你购买该商品时所支付的金额,退款金额并不包括利息及派递费用。
2.11.10 你同意并接纳只有在商品存货量许可的情况下才会接纳更换的要求。
2.11.11 倘若你的退换要求遭拒绝,你有责任於我们向你发出通知起计14个工作天内,前往香港邮政指定的地点取回有关商品,并须自行支付有关费用及开支。倘若上述期限过後仍未领取,香港邮政有权按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退回商品。你同意不会就如何处置该商品对香港邮政索取任何赔偿或提出有关该商品损坏的申索。
2.11.12 香港邮政保留权利,在没有向你给予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於其认为适当的时候随时修订商品退换政策。请不时查阅本网站上所发布有关香港邮政的商品退换政策。
2.11.13 不可退回及退款的商品
香港邮政不接受退回以下商品:
2.11.13.1 邮票或集邮品
2.11.13.2 邮趣廊精品
2.11.13.3 邮用文具
2.11.13.4 注明为「不可退回」或「不可退款」的商品
2.11.13.5 免费礼品或电子优惠券
2.12 评分和评论
2.12.1 就订购商品进行评分和评论的功能,只在成功派递後一个月内可供使用。
2.12.2 你须登入会员帐户才可为订购商品进行评分和评论。评论须经香港邮政覆核。
2.12.3 你同意并接纳如在第2.12.1条所述时间内并未就订购商品给予评分或评论,系统将自动为你就该商品给予第5级的评分。
2.12.4 你同意并接纳我们有酌情权决定是否发布你的评论,而系统不会在你载入评论後即时发布。载入与发布评论(如有的话)之间会有一段时间差距。
2.12.5 你的评分和评论一经发布,将不能作任何更改。
2.12.6 当载入评分和评论,即代表你同意并接纳有关评分和评论将与你的登记用户名称(姓氏及姓名)一并发布。
2.12.7 当你向网站丶香港邮政或其有关连人士提交任何使用者内容,即代表你向我们授予免缴版权费用丶不得撤回及足缴再授特许及转让的永久非专用全球特许权,以便我们使用丶修改丶复制丶分发丶翻译丶执行,并从而创作衍生作品,以及在世界各地任何媒体(包括网上媒体)展示使用者内容。你并授权香港邮政丶其有关连人士及转授特许持有人在本网站功能允许的范围内,可不时使用使用者内容及你就提交此等内容时一并提交的姓名。
2.12.8 你同意丶声明丶保证和承诺:
2.12.8.1 使用者内容并未载有软件病毒或任何其他电脑代码丶档案或程式,会导致我们的网站及/或组成网站的电脑软件或硬件或电信设备的功能因而中断丶受到破坏或限制;
2.12.8.2 使用者内容不得包含任何非应邀或未经授权的广告丶宣传材料丶“垃圾邮件”丶“滥发邮件”丶连锁信丶“传销计划”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招揽内容,但我们以书面形式明确授权的广告或宣传材料除外;
2.12.8.3 使用者内容不得包括任何可能属非法丶破坏名誉丶淫秽丶恐吓丶诽谤丶侵犯隐私丶侵犯知识产权或任何人士的其他权利丶冒犯丶危害任何人士的安全丶旨在骚扰任何人士或令人反感的内容;
2.12.8.4 使用者内容不得包含足以识别有关其他个别人士或一方当事人个人身份的资讯;
2.12.8.5 在使用者内容足以识别任何个别人士或一方当事人(不论以姓名丶影像丶照片或任何其他方式)的情况下,你已向该等人士取得一切必要的同意丶批准及特许,并授权我们可据上文第2.12.7条所述使用有关内容;
2.12.8.6 你持有或掌管使用者内容一切必要的权利丶同意丶批准和特许;
2.12.8.7 你拥有合法权利及权限,就上文第2.12.7条授予特许;以及
2.12.8.8 会应我们的要求向我们提供你所须取得的任何同意丶批准及特许的副本。
2.12.9 香港邮政有权(但没有义务)自行酌情决定是否预先筛选丶监测丶评估和分析使用者内容,以及使用和接达本网站的任何情况,当中包括裁定你有否遵从本网站的条款及我们不时制定的任何其他营运规则或政策。
2.12.10 香港邮政有权(但没有义务)基於任何原因,包括违反本条款(不论属法律或任何其他理由)而自行酌情决定是否透过本网站编辑丶移动丶删除或拒绝刊载任何使用者内容,且无须另行作出通知。
2.12.11 你必须为使用者内容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赔偿香港邮政及其有关连人士因你提供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一切索偿。
2.13 推广优惠及乐满分
2.13.1 倘若你在订单中使用了推广优惠,所订购商品或许不能申请退回或退款。你在提交订单丶换领任何推广物品或兑换乐满分前,均有责任细阅丶同意并接纳各类推广优惠的内容丶其一般和特定的条款及细则丶限制和备注(如有的话),当中并不限於由我们所提供的优惠代码或优惠券。
2.13.2 我们提供的优惠代码或优惠券只可於本网站使用一次,并受特定的条款及细则所约。
2.13.3 推广优惠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2.13.4 优惠代码或优惠券皆不可退款或退还。任何剩馀未用的金额将会被没收。
2.13.5 乐满分不能兑换成金钱或礼品。
2.13.6 乐满分设有效限期。你有责任在乐满分发出後1年内用尽所有的乐满分。你同意并接纳香港邮政有权取消或删除你於1年有效限期内未兑换的乐满分。
2.13.7 你同意并接纳当你的会员帐户於指定日期内未有操作或没有任何活动,或你自行终止帐户或有关帐户遭我们终止时,你所有的乐满分丶礼品丶电子优惠券或推广优惠均会被取消或没收。
2.13.8 我们保留权力终止或修订任何推广或乐满分的优惠。倘若有任何争议,香港邮政的决定为最终且不可推翻决定。
2.14 电子通讯
2.14.1 当你使用我们的服务,或从桌面或流动装置向我们发送电邮丶讯息丶文档或照片以及其他形式的通讯时,即可能是以电子方式与我们通讯。你同意并接纳以电子方式,如电邮丶文档丶流动推送通知,或本网站的通知和讯息或通过其他香港邮政的服务(如手机短讯),接收我们的通讯,而你可保留这些通讯的副本以作记录。
2.14.2 在邮购网使用即时聊天室的功能时,在下列情况下对话将会被删除:
2.14.2.1 聊天室或对话视窗遭关闭;或
2.14.2.12 即时聊天室的功能遭闲置一段时间。
2.14.3 你同意并接纳香港邮政有权保留对话内容以作记录。有关资料收集的用途,请参阅私隐政策声明(第2.4条)。
2.14.4 即时聊天室的功能只为方便会员而设。你同意并接纳这项功能并非用作申请退换商品的工具。香港邮政无法审核丶认可或控制会员与任何人士之间的对话。香港邮政及其有关连人士无须就因即时聊天室的使用或操作而引起或与此相关而导致的任何索偿承担法律责任。
2.15 额外条款
2.15.1 某些商品的供应可能受额外的香港邮政商品条款所约束。当你表示有意订购商品时,你将获悉有关条款。这些额外的香港邮政商品条款会藉由提述的方式纳入本条款之内。
2.16 修订服务
2.16.1 香港邮政保留权利,在不论有否作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及不时修订丶暂停或中止(临时或永久)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或移除在或经本网站提及丶介绍或出售的任何商品。你同意香港邮政无须就任何此等服务修订丶暂停或中止而对你或任何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
2.17 法律责任的限制
2.17.1 在这些条款规定下,香港邮政如或在某程度上仍须就有关香港邮政商品对顾客承担法律责任,则有关责任只以该顾客购买有关的香港邮政商品所支付价钱的款额为限。
2.18 条款间互有抵触
2.18.1 如本条款所载的任何条文(下文2.18.1.1及2.18.1.2所列者除外)与
2.18.1.1常见问题部分;或
2.18.1.2 香港邮政商品条款内的任何条文彼此间有任何互相抵触或含糊之处,须按本条款的条文(上文2.18.1.1及2.18.1.2 所列者除外)作优先考虑。
2.18.2 本网站及本条款同时备有英文版及中文版。倘若两个版本之间有任何互相抵或不一致之处,概以英文版为准。
2.19 遵守法律
2.19.1 你向香港邮政承诺遵守适用於接达或使用本网站及/或利用本网站所进行任何交易(包括提交及履行订单)的一切法律丶法规及规例(不论适用於香港或外地)。
2.20 规管法例及司法管辖权
2.20.1 本条款须受香港法例规管并按照香港法例解释。倘若出现因本条款而引起或与此相关而导致的的任何争议或申索,你同意受香港法院的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2.21 完整协议
2.21.1 本条款列明你与香港邮政就服务所订立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任何及所有先前就服务所作出的申述丶保证及承诺。
2.21.2 你确认及同意在同意本条款时,并非依据任何人士所作出的任何声明丶申述丶保证或承诺,以及不会就此而得到任何补偿,但本条款内有明文规定者除外。
2.22 修订条款
2.22.1 香港邮政有权随时及不时藉由修改或替换网站而修订本条款。因此,你应定期浏览本条款以确保你知悉任何修改或替换事项。
2.23 分割处理
2.23.1 倘若本条款内任何条文被任何具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裁断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则此等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文并不影响其他条款,而其他条款仍具十足效力及作用。
2.24 标题
2.24.1 本条款内使用的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非界定亦不会限制任何段落的涵盖范围。
2.25 先前条款
2.25.1 在张贴於本网站内的现行条款(「现行条款」) 施行或生效前已然生效的任何条款(「先前条款」),由现行条款张贴日期起停止生效,惟先前条款停止生效并不影响你或香港邮政在现行条款张贴前根据先前条款所产生的权利和责任。
3.版权声明
3.1 拥有权及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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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你确认及同意:
3.1.2.1 本网站内容属香港邮政或其特许人所有;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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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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